酒杯敲击的声音传出,原本还在各自交谈的刘德华、郭富城等人,都停了下来,将目光投向了梅艳芳。
「好了好了,人差不多都到齐了,正好,我给大家正式介绍一下。」
梅艳芳拉起郑辉,让他站到自己身边,脸上带着几分促狭的笑。
「这位靓仔,我想在座的各位都不陌生。过去一年,我们可没少被他「欺负」啊。」
她的话引来一阵善意的笑声。
「不过呢,虽然大家都认识这位新晋天王,我还是想再多说两句。」
梅艳芳的目光扫过全场,声音变得认真起来:「郑辉,阿辉。他也是Leslie的小兄弟o
这次来珠海,Leslie知道他要和我一起参加晚会,还特意打电话给我,嘱咐我要好好关照他。」
她说到这里,话锋一转,半开玩笑地看着郑辉:「不过啊,我看Leslie是多心了。
澳门回归,他这个澳门本地人,现在才是地主。要关照,也该是他多关照我这个香港来的客人才是。」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点明了郑辉和张国荣的亲近关系,又用一个玩笑巧妙地抬高了郑辉的地位,让他从一个需要被关照的後辈,变成了平起平坐的地主。
在场的都是人精,哪里听不出梅艳芳话语里那毫的提携之意。
众人知道,梅艳芳这是真的欣赏这个年轻人,把他当成自己人,才会在这个圈子里的聚会上,为他站台。
还没等众人从这层关系中回过神来,梅艳芳又抛出了一个更重磅的消息。
「说起Leslie,」梅艳芳的眼神里流露出笑意:「他最近可是开心得不得了,因为他终於得到了一首自己最想要的歌,叫《我》。」
她清了清嗓子,迎着众人的目光,轻轻哼唱起来。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仅仅是这几句清唱,瞬间击中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在座的,哪一个不是在华语乐坛的实力派?他们听过的金曲、制作过的唱片,数不胜数。
一首歌的好坏,一个旋律的高下,他们几乎在入耳的第一个瞬间就能做出判断。
而梅艳芳唱出的这段旋律,大气、孤傲,歌词更是直白到近平宣言,却又美得像一首诗。
更重要的是,这首歌的气质,简直就是为张国荣量身定做的!
那种雌雄莫辨、离经叛道、於繁华中独自坚守的姿态,除了他,放眼整个华语乐坛,还有谁能撑得起?
郭富城脸上的笑容收敛了,眼神里满是惊艳。李玟和张信哲更是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震撼。
这绝对是一首能流传後世的经典!
然而,还没等他们从这首歌本身的震撼中反应过来,梅艳芳接下来的话,更是把所有人都炸得外焦里嫩。
「这首歌的词,」梅艳芳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郑辉身上:「Leslie亲口跟我说,是阿辉和他第一次见面,在饭桌上,花了十几分钟就写好的。」
十几分钟?
饭桌上?
写出了《我》?!
如果这话是从别人口中说出,他们只会当成一个笑话,甚至会嗤之以鼻,觉得是天方夜谭式的吹牛。
可说这话的人,是梅艳芳!
而这件事的主角,是张国荣!
这两个人在香港娱乐圈的地位,根本不屑於用这种谎言来抬高一个人。
所以,这只能是真的!
一瞬间,套房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郑辉身上。那眼神里,不再是刚才看待一个後起之秀的眼神,而是夹杂了震惊、难以置信。
四天写出一张神专《半生》,他们只是从媒体报导和销量上感知到郑辉的恐怖。
但现在,一个被张国荣和梅艳芳共同认证的「十几分钟写出传世之作」的例子摆在眼前,这种冲击力是无与伦比的。
这已经不是才华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
这是妖孽!
看着众人震惊的表情,梅艳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她就是要用最震撼的方式,让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明白郑辉的价值。
她趁热打铁,转过身,用一种半开玩笑、半是认真的语气,对着郑辉说道:「阿辉,你这可就有点偏心了啊。你第一次见Leslie,十几分钟就送了他这麽一首好歌。」
她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郑辉:「我们今天,都是第二次见面了。你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我可不能输给Leslie,他最近因为这首歌,可没少在我面前嘚得嘁(得意)。
你今天,也必须给我写一首!要一首贴合我,而且绝对不能输给他的歌!」
这话一出,整个套房的气氛被点燃了。
「哇哦!」郭富城第一个吹了声口哨,唯恐天下不乱地起哄道:「梅姐发话了!阿辉,这可是世纪难题啊!」
李玟也跟着笑道:「是啊,一首要媲美《我》,还要适合梅姐的歌,这可怎麽写啊?
」
所有人都看着郑辉,想看他如何应对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邀歌了,这简直就是一场公开大考!
考题是梅艳芳,命题人是张国荣,而监考老师,是在座的每一位天王天后。
郑辉没有犹豫,迎着所有人的目光,对着梅艳芳微微一笑,那笑容里带着成竹在胸的从容。
「梅姐您既然开口了,那我肯定要试试。」
他的话音刚落,梅艳芳的助理就立刻会意,准备去拿纸笔。
「等等。」郑辉却摆了摆手:「光用纸笔写,太空了。」
他看向梅艳芳,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的要求:「梅姐,我最近在内地拍一个关於爵士鼓的戏,所以对鼓点的节奏特别敏感。
很多旋律和情绪,都是从鼓点里找出来的。
能不能麻烦您的助理去问问酒店,这里有没有爵士鼓?要是有的话,我觉得等下我写出来的用鼓敲出来,会更合适。」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又带着几分音乐人特有的怪癖,反而让这个邀约显得更加真实。
「爵士鼓?」梅艳芳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你这个要求倒是特别。行!别说爵士鼓,你要架钢琴,我也给你弄来!」
她立刻对助理吩咐道:「去,问问酒店经理,不管用什麽办法,都要给阿辉找一套鼓来。」
助理领命,匆匆离去。
郑辉走到套房的吧台前,拿起酒店提供给客人记录消费的便签纸和一支原子笔,重新回到了沙发上。
他没有立刻下笔,而是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击着,似乎在脑海中构思着什麽。
梅艳芳。
关键词:百变、女王、孤傲、华丽、寂寞、江湖儿女、芳华绝代——
无数的标签闪过,最终,一首歌的旋律和歌词,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就是它了。
郑辉睁开眼,眼中精光一闪。他低下头,手中的笔开始在便签纸上飞快地移动。
他没有直接写出完整的歌词和曲谱,而是像一个真正的创作者一样,先是在纸上画出了一段段旋律的走向,又写下了几个关键词,然後开始尝试填充。
他写下一句,又迅速划掉,眉头紧锁,似乎在斟酌用词。
他哼唱出一个模糊的调子,又摇了摇头,在便签纸上做出修改。
他一连写了好几张便签纸,每一张都涂涂改改,显得凌乱不堪,最後才在一张新的纸上,誉抄下最终的版本。
这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
在场的众人谁也没有出声打扰,都静静地看着他创作。
他们可能在见证一个奇蹟的诞生。
就在郑辉落下最後一笔时,梅艳芳的助理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脸上带着兴奋。
「梅姐!问到了!」
助理大声说道:「酒店的经理说,他们的夜总会里就有一整套专业的爵士鼓!
因为今晚是回归庆典,夜总会那边客人不多,经理已经打了招呼,如果我们需要用,他马上就让人清场,把整个夜总会都留给我们聚会用!」
「太好了!」梅艳芳一拍手掌,站了起来。
郑辉也站起身,将手中那几张写满了音符和文字的便签纸递给梅艳芳。
他先是向在座的众人告了声罪:「各位,不好意思,可能要耽误大家一下。
歌的框架是有了,但我想先和梅姐下去排练一遍,找找感觉,十分钟,十分钟就好。」
随即,他转向梅艳芳,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梅艳芳接过那几张纸,低头看了一眼,随即带着郑辉,在一众明星好奇目光的注视
下,走出了总统套房。
酒店的夜总会。
此刻,这里已经空无一人。舞池中央的灯光还亮着,舞台上,一架爵士鼓,在射灯的照耀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
郑辉和梅艳芳走到舞台前。
他指着梅艳芳手里的简谱说道:「梅姐,这其实是一首对唱的歌。我刚才脑子里想的画面,是哥哥和你,一起站在舞台上的样子。」
「和Leslie合唱?」
梅艳芳没有丝毫的失望,反而更加好奇了。
能贴合她,还适合哥哥和她一起合唱的歌,会是什麽样的?
她的目光,落在了那张写得满满当当的便签纸上。
《芳华绝代》。
仅仅是看到这个歌名,梅艳芳的眼神就亮了。
这四个字,瞬间就抓住了她的心。
郑辉没有多言,他走到那架爵士鼓後坐下,拿起鼓槌,在手中转了个花,随即,双手如闪电般落下!
「咚!嗒!咚咚!嗒!」
一阵带有侵略性、又带着诱惑的鼓点,响彻了空旷的夜总会!
那不是普通的流行乐鼓点,而是混合了放克与摇滚的复杂节奏,强劲、性感,充满了挑逗的意味。
仅仅是这一个前奏,就让站在台下的梅艳芳惊讶。
她太懂音乐了,这鼓点里蕴含的能量和舞台感,简直是为她而生的!
梅艳芳迅速地扫视着手中的简谱和歌词,以她的专业素养,几平是立刻就掌握了旋律的走向和歌曲的结构。
当郑辉的鼓点进入主歌部分时,他示意梅艳芳可以开始了。
梅艳芳看着歌词,跟着鼓点,试探性地唱出了第一句。
第一遍,很生疏。她需要一边看词,一边找旋律,偶尔还会跟不上郑辉那变幻莫测的鼓点。
但仅仅是唱到副歌部分,她就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
当郑辉敲着鼓,带着她唱第二遍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梅艳芳已经完全丢掉了手中的纸,她甚至不需要去看郑辉,只是闭着眼睛,身体随着那性感的鼓点轻轻摇摆。
她的声音,与这鼓点融为了一体。
那种骨子里的妖娆、霸气、脾睨众生的女王气场,被这首歌彻底激发了出来!
郑辉看着眼前这个在音乐中闪闪发光的女人,心中也不由得赞叹。
不愧是梅艳芳!
两遍唱罢,郑辉停下了鼓点,整个夜总会陷入了片刻的安静。
「搞掂。」郑辉从鼓凳上站起身,对着梅艳芳竖起了大拇指。
梅艳芳也睁开了眼,她的脸上,带着兴奋和激动。
「这首歌——」她喃喃自语:「这首歌太棒了!」
「梅姐,」郑辉打断了她的感慨,笑着说道:「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不如,打个电话,把上面的观众们都请下来,让他们做评判?」
梅艳芳拿出手机,拨通了刘德华的电话。
「华仔,你们都下来吧,夜总会。阿辉的歌完成了,你们来听听。」
几分钟後,刘德华、郭富城、李玟、张信哲、王菲,都出现在了夜总会的门口。
他们看着空旷的舞池和舞台上的两人,脸上写满了好奇。
「各位,欢迎光临。」
郑辉拿起一支立式麦克风,像个专业的主持人一样,对着台下的众人笑道:「接下来,请欣赏由我和梅姐,为大家带来的全新单曲《芳华绝代》。」
说完,他将麦克风转向梅艳芳,自己则重新坐回了爵士鼓後。
「咚!嗒!咚咚!嗒!」
鼓点再次响起!
这一次,不再是单纯的鼓声。郑辉一边敲着鼓,一边唱出了男声的部分。
「(男)你想不想吻一吻
倾国倾城是我大名」
他的声音,带着欣赏与臣服,像是在为即将登场女王献上赞歌。
台下的众人瞬间被这前奏和开场白抓住了。
紧接着,梅艳芳的声音响起,慵懒而霸道。
「蒙罗丽莎只是一幅画如何艳压天下皇朝外的伊莉莎白谁来跪拜她」
当两人的声音在副歌部分交汇,当那句「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从梅艳芳的口中唱出时,台下的所有人都感觉自己的头皮一阵发麻!
舞台上,梅艳芳已经完全沉浸其中。她不需要刻意的舞蹈,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扭腰,一个随意的拨弄头发的动作,就散发着魅力。
而郑辉,则是一个完美的衬托者。他的鼓点,他的和声,将梅艳芳的女王气场,烘托到了极致。
「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天生我高贵艳丽到底颠倒众生吹灰不费
收你做我的迷...」
「你想不想吻一吻倾国倾城是我大名。」
一曲终了,最後一个鼓点在空气中消散。
整个夜总会,所有人看着舞台上那两个身影,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震撼!
无与伦比的震撼!
这首歌,简直就是从梅艳芳的骨血里生长出来的!无论是歌词的意境,旋律的张力,还是编曲的舞台感,都与她达到了百分之百的契合!
不知过了多久,刘德华第一个回过神来,他用力地鼓起了掌。
「啪!啪!啪!」
掌声瞬间响成一片,经久不息!
「我的天——」李玟满脸的不可思议:「这首歌太炸了!这要是放在红馆唱,现场绝对会疯掉!」
郭富城看着郑辉,眼神里全是佩服:「阿辉!你这脑子到底是什麽做的?这首歌,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舞台上,郑辉将鼓槌放下,走到梅艳芳身边,两人并肩而立,向台下众人鞠躬致谢。
郑辉拿过话筒,笑着补充了一句:「其实,我写这首歌的时候,除了梅姐,还想到了一个人。」
他看向众人,缓缓说道:「我一直在想,如果这首歌的男声部分,由哥哥来唱,那种感觉,或许会更加不一样。」
这句话,让众人开始想像。
他们刚才听郑辉唱,已经觉得近乎完美了。
但此刻,他们脑海中浮现出张国荣的身影—那个在舞台上同样风华绝代的男人。
如果由他,来和梅艳芳对唱这首《芳华绝代》,那将是怎样一幅惊心动魄、颠倒众生的画面?
再结合两人在现实中的友谊,这首歌的意义,瞬间又被拔高了无数个层次。
他们再次看向郑辉,这个年轻人,不仅能写出神作,他甚至连这首歌最完美的演绎方式,以及它所能引发的化学反应,都一并想好了。
今夜之後,再无人敢将郑辉,仅仅看作一个运气好的後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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