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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272章 恐怖的实力

    “我方有明确证据!”

    “望审判长,能依法撤销被害人代理人身份,逐出法庭,并依法进行处罚!”

    两句话落下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此时忽的陷入到一阵错愕之中。

    听审席众人脸上满是惊疑之色,视线放在审判区中的徐德与严密两人身上,不断来回挪移,脸上满是疑色。

    审判区内。

    公诉席的三个检察官眯了眯眼,岳峰则是眉头微微一挑,在另外两方人身上看了看,倒也没率先开口。

    至於被告席的严密......

    严密深吸一口气,上身肌肉紧绷,浑身肾上腺素飙升,心脏如同鼓声一般震动。

    对方在赶尽杀绝...是的。

    严密能看得出来,徐德百分百就是在针对自己!

    说实话,如果单纯想让孙虎付出代价的话。

    那麽,两条人命和三条人命的区别实际上并不算太大,就按案子那些手法,孙虎逃不脱一个死罪。

    所以。

    对方完全可以等‘木山案’一审定案15天後,在进行举证。

    届时,两案不会合并。

    徐德会少个全国前百、海城的金牌律师做对手。

    也不会有朱大力的虚假口供做阻拦,加上手里的证据,完全能让孙虎三人付出代价。

    可话又说回来了。

    对方没选这条路!

    而是,选了一条,面对假证的同时,多一个金牌律师的画面......

    那这就是纯粹的针对了。

    针对孙虎朱大力,也是在针对...自己!

    想到这,严密内心涌生出一股怒意。

    “审判长,就本案,公诉方的逻辑链存在明显缺陷。”

    “民诉代理人以非公平的形式左右庭审走向,我方申请法院对代理人进行回避,同时,完善公诉方的证据链。”

    他再次开口,声音很是响亮。

    这下,法庭算是回过神来。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德面无表情那双眸子没有波澜,黑黢黢的瞳仁看不出什麽情绪,只是开口道:

    “被告方。”

    “我问的...就公诉方诉书所言,你方,是否有异议要提出!”

    公诉方诉书......

    严密顿了顿,气势一熄。

    是了,先前赵德所说就是根据诉书所说,也就是对方的指控。

    而自己的回应,却是针对的代理人......

    并非是说不能指控徐德,而是单纯流程不对,程序还没推进到那一步,自己如此做...属实是被急昏了脑袋。

    但问题也来了。

    ‘流程没到你问我有没有佐证做什麽!?’

    严密内心憋屈的骂着。

    仿佛是看出了他内心所想。

    “请被告方,整理完思绪再做回答!”审判长赵德厉声问道。

    闻言。

    严密也只能不甘心的看了眼民诉代理人席位,那满是玩味笑容的徐德,将情绪压在心底,旋即陷入思索。

    不足片刻的功夫,他便再次开口道:

    “就公诉方所言......审判长,我方有共三个问题。”

    严密整理完情绪,他此时显得有些冷静。

    一抬头,那双充满理智的眸子,划破空气,射向公诉席的三名检察官,口唇一张,便是一阵阵唇枪舌剑。

    “首先,是第一点。”

    “公诉方以《刑法》第232条,指控被告人孙虎、王洲、赵二山,犯有‘故意杀人罪’。”

    话落。

    现场众人瞬间紧张起来。

    被告人席位,三个被点到名字的被告人内心顿时一紧,拳头紧握,呼吸不免焦灼。

    他们知道......

    自己是死是活,还是後半辈子依旧能吃香喝辣的...可就都看这人後续发挥了!

    严密却没理会他们,此时他精神高度紧张,死死盯着三名检察官。

    “我想问,我方所说,是否属实?”

    “这......”

    三个检察官互相对视一眼,拿捏不住对方在思索什麽。

    最终,裴检察官点点头,开口道:

    “是诉书中所描述。”

    “好。”

    严密点头,他顿了顿,忽的开口道:

    “根据诉书中所描述。”

    “2000年,6月1日,主谋孙虎对被害人黄成伟进行侵害,将其谋杀并进行抛屍。”

    “而我方想问的是......”

    “杀人证据在哪?”

    杀人证据?

    四个字落下,别说检察官了和听审席前来听审人员了,就是被告人自己都愣了一下。

    杀人证据这还用说吗,7月1日那个举报电话所给出的信息就足够明确了。

    “公诉人,你方是否要作出回答?”

    审判长赵德稍稍思索,看向公诉席三名检察官。

    “审判长。”

    公诉席中。

    几乎是法官询问的那一刻,三个检察官便立即开口,有了动静。

    “就本案,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已经十分完善。”

    “首先,在2000年6月1日,被告人杀害受害者黄成伟的过程,曾被第二名受害者王翰所拍摄。”

    “拍摄画面中,明确可以看出,三人正在对受害者黄成伟实施侵害。”

    “後续警方将屍体从湖中打捞,法医经鉴定......”

    “其额头上的骨头,明显与被告人欲要侵害的行为相吻合。”

    检察官缓缓开口,他们说的话语很是有逻辑,短短两三句话,所给出的不是回答信息,而是将一条证据链给出。

    首先是关於王翰的死因,其次是黄成伟死亡画面,最後是法医进行的屍检。

    三条信息互相佐证,可谓是标准回答。

    只不过......

    “请问,确切的凶杀证据呢!?”

    被告席。

    金牌律师严密,冷不丁突然开口询问。

    他手中捏着材料,脸上满是凝重,一字一句道:

    “审判长。”

    “在上述公诉方所给出的回答来看,本案...全程无法证明被害人黄成伟是由被告三人所杀!”

    “首先是相机的视频。”

    “视频无头无尾,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条,明确规定: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视频与录音定罪,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举个例子。

    多数人所知晓的,偷拍的视频以及偷录的录音,哪怕是有来龙去脉呢,法院也大概率不会采取。

    更别提视频中的某一个画面了。

    而王翰所拍摄的画面,首先是角度问题,明显的偷拍角度...当然,涉及到命案,是否为偷拍已经不重要,只要是事实即可。

    但偏偏的。

    视频已经被腐蚀的过於严重,只能截取出一张图片!

    哪怕能给出合理解释,但多少也是有疑问的,所以,直接属於‘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非法证据/瑕疵证据范畴。

    “审判长。”

    “图片上,确实呈现为被告人作势打人。”

    “但我请问,难道就能因此断定,被告人孙虎手中的棍棒真就落了下去?”

    “难道,就能直接肯定,视频内的就是凶杀现场,而不是普通的矛盾?”

    被告席上。

    严密的声音传入所有人耳中,他伸出手,从公文包里掏出从法院复制的证据。

    赫然是相机所保留下的那一张照片!

    “我们没有视频的後面信息。”

    “那麽,是否可以合理的推测,被告人孙虎实际上并未下手?”

    “而是在行至一半之际停了下来!?又或是说,确实下了手,但实际上导致对方死亡的原因并非加害?”

    没有後面的视频。

    那麽。

    你就无法断定,这根棍子,究竟有没有落在被害人黄成伟身上。

    哪怕是落了下来呢?

    “被告辩护律师,请不要抛开事实!”

    公诉席上。

    检察官赵谦眉头一沉,低沉的声音响起。

    “我方明确说过,警方已经将黄成伟的屍体打捞上岸,兖州市法医也对屍体进行了屍检,其额头上的伤痕,明确与照片证据一致!”

    单是照片,那确实是孤证,严密可以那样辩解。

    可屍体的屍检可就不是单一的孤证了,两者是完全相辅相成的。

    照片呈现孙虎拿棍棒,屍体呈现被棍棒敲打,那麽,即便不存在视频後续的内容,也完全可以合理地推测出:孙虎落下了棍棒!

    只不过......

    “死因呢!?”

    “公诉方,在司法中,加害方式与致死原因,可从来没有画上‘=’!”

    近乎是在对方声音落下的刹那。

    严密的声音也随之拔高而起。

    “被告人也许下了手,但对方可能并非下的死手。”

    “导致被害人真正死亡的原因,兴许是被害人离去後,无人看管下失血过多导致的死亡。”

    举个例子。

    你想给一个人一个教训,於是,拿刀捅了另一个人。

    而被捅的这人,伤害并不致死,但是他拖着被捅的身体,急急忙忙跑了个几十公里的马拉松,最终死亡。

    但你本身只是想伤他,而不是杀人。

    那麽。

    在对方死亡的情况下,是否要判你故意杀人?

    “这种情况下,存在伤害的画面,也存在死亡的结局。”

    “难道,就能以此断定,死者是被被告人故意杀害!?”

    “我方认为,公诉方以此作为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触犯《刑法》第232条的依据,其逻辑链存在明显缺失!”

    这个角度可以说是十分犀利刁钻。

    严密在开庭前,曾研究过黄成伟屍体的伤痕,他发现,屍体的伤并没达到致死伤。

    什麽叫非致死伤?

    就是他上述所说,类似捅了一个人一刀,但对方却能扛着伤跑个几十公里。

    这个伤,就可以看出非致死伤。

    而致死伤呢?

    就是可以直接导致死亡,比如说,这把刀捅的不是肚子,而是心脏,直接一刀捅进去,当场令人死亡!

    孙虎确实是将棍子敲在黄成伟的头上。

    可不是直接将脑袋敲爆!

    那些伤,不会立马致死,所以,完全可以合理猜测,後续可能存在其余因素导致黄成伟死亡。

    如此。

    所谓的《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完全可以变成‘故意伤害’,又或是‘意外致人死亡’!

    後面那两条罪宣判起来,对比故意杀人,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最起码,死刑是可以躲避的。

    综上所述。

    “这是我方的第一个问题!”

    被告席。

    严密一字一句,他的声音很是有力,传进在场众人的耳旁。

    “审判长,就本案,至少,我从未见到任何一个,可以直接确定受害者是由被告人所杀的证据!”

    话落。

    第一法庭内。

    众人原本还在愤怒,但听完後,脸上逐渐流露出诧异神色,纷纷交流起来。

    “这...好像确实是这样。”

    “屍体只能证明带伤死亡,无法证明是因伤而死,理论上...确实无法证明黄成伟是孙虎所杀。”

    “对的...不对,哪怕是失血过多致死呢,故意杀人罪里,也还有个间接故意,坐视黄成伟死亡和故意杀人没区别......”

    “有点难办啊......”

    听审席众人议论纷纷。

    恍惚间,整个第一法庭赫然传来骚动的声音,所有人全都小声嘀咕着。

    说实话,多数观众都是会被案件的案情所引导情绪。

    比如说,被告人是强奸犯,他强奸了受害者,那麽,听审席观众就只会想让强奸犯去死,而不是思考,这个人是否真的是被冤枉的。

    但这起案子不同。

    木山案,现场观众信了足足三次,但案情转变之快,愣是打了他们三次脸。

    所以。

    眼下这第四次...他们很难再继续信了,反倒是罕见的自己思索起来。

    不只是他们。

    审判区中。

    代理人席位。

    “这人...东国前百律所...这人只是80名律所的一名律师?”

    王超听到对方的角度後,整个人倒吸一口冷气,旋即眉宇间满是严肃。

    先前他是意识不到对方含金量的,毕竟徐德设立了个亲子鉴定的死局,对方属实是没操作空间。

    但现在的话......

    先是庭审前,一个朱大力自杀险些冲破他们的所有谋划,再就是开庭後,开口就是一个疑似可以推翻指控的角度!

    甚至,还有另外两条没说......

    这人,多少有点恐怖了。

    远超以往所遇到的所有对手!

    就这,也只是洪浪律所的,而排在律所前面还有八十多个,八十多个里面,又被准红圈律所碾压,而准红圈,却有被红圈碾压。

    红圈里,金君律师事务所,又断层碾压所有人。

    那个红圈律师王城,又堪称金君律所第一人......

    “这......”

    王超单单是想了想,刹那间,头皮一阵发麻。

    徐德则是没什麽情绪。

    “嘘~”

    “法官要说话了,继续看吧。”

    ......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德稍稍思索片刻後,眉头一沉,再次开口:

    “请继续。”

    “好。”

    被告席,严密稍稍思索,紧接着,缓缓开口道:

    “第二!”

    “也就是......”

    “请问,公诉方,你方如何断定吴涛杀害王翰,是因为孙虎在背後买凶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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