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年前,在马达加斯加某一片大颅榄树森林中,生活着一个古老的部落。
部落的首领叫巴巴里。
巴巴里是部落最勇敢最强壮的男人,他能独自与鬣狗周旋,与野牛搏斗,还敢从狮子嘴中抢夺肉食。
虽然外出狩猎时,一般是部落的强壮而有经验的男人们结伴而行,但巴巴里也常常喜欢独自捕猎,他的胆量、智慧和身手,都出类拔萃,他把这种冒险当成一种刺激的娱乐。
有一天,他外出狩猎,用一支长矛,经过激烈的搏斗,杀死了一头凶猛的疣猪。
巴巴里扛着疣猪回家时,遇到一头饥饿的花豹。
不过花豹并没有看到巴巴里,它紧紧盯着树下一个娇小的身影——那是一个惊恐万状的少女,她在豹子面前瑟瑟发抖。
巴巴里抛下疣猪,一声雷霆暴吼,挺着手中的长矛逼近豹子。
豹子看到迎着走过来的威风凛凛的巴巴里,心有不甘地低吼,但还是弓着身躯一步步后退,在巴巴里将要掷出长矛时,花豹猛然一翻身,在空中划过一道如虹的弧线,一下就无影无踪。
少女看到豹子跑了,精神一松,身子一软,昏在地上。
巴巴里抱起少女,给她喂了几口水后,少女睁开了星星一般的眼睛。
巴巴里虎躯一震,他被少女的绝世的美丽镇住了。
“你从哪里来?”他问她。
少女摇摇头,表示她听不懂,她口里发出:“奴……奴……”的声音。
“你要去哪里?”
少女依然摇头。
巴巴里扛着疣猪,搀着“捡”来的少女回到部落。
“这里可以做你的家么?”他问。少女点了点头,并且笑了。他的心被少女的笑容融化了。他说:“我要娶你为妻。”少女羞涩地低下了头。
他为少女取名奴儿。
巴巴里要与一个捡来的少女成亲的消息传开后,所有部落臣民都来表示他们的衷心祝贺。但是部落很多待嫁少女都暗自神伤。
唯一没来的庆贺的是诺查丹玛雅。因为他已经一百岁了,他只能整天坐在床上不能出门。对于平均年龄不足四十来岁的这个部落的人们来说,能活一百岁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查诺丹玛雅年轻时是部落的巫师,那时候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不过现在,他已经有了老年痴呆症,谁也听不懂他口齿含混不清的声音,谁也不再听他语义含混不明的话语了。
巴巴里娶奴儿的那天,来庆贺的人们整日狂欢,人们围着火堆翩翩起舞,火堆上烤着大块的肉,那些肉有野牛的,也有狮子的,都是巴巴里带领部落最强健的男子猎杀的。
青烟与肉香以一种弥漫天地的快乐氤氲笼罩着这片森林。
只有诺查丹玛雅一个人坐在这片氤氲之外独自絮絮叨叨地说着谁也听不清听不懂的话语,他看见一颗流星划过阳光下晴朗的天空。“那大白天也能看到的星星是一颗灾星……”查诺丹玛雅含混不清地说,他的一颗混浊的老泪也象流星一样划过他百岁的脸庞。“一颗失贞的种子将降临,将长成大树,将吞噬我们的家园……”他含混不清地说。
没有人听清他的话。
一年后。奴儿死于难产。
她象一阵神秘的风,一年前突如其来,一年后匆匆而去。
但生产的时候,她在生死线上用全部心力挣扎着,挣扎着,最终用自己的生命,给巴巴里换来了一个鲜活的孩子。
巴巴里给孩子取名叫“布凯”,布凯在他们的语言中,是豹子的意思。
因为孩子的生命是从豹子嘴里抢出来的,而且巴巴里也希望孩子象豹子一样强健。
布凯循着巴巴里的心愿茁壮成长起来,他八岁的时候就与成人一样高大了,他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这个部落的人们的最高峰。所有人都在他的肩下仰视他。
十六岁的英俊少年布凯身材高大,豹头环眼,威风凛凛,他象豹子一样强壮而敏捷,他勇敢、坚强而聪明,所有人都觉得,只有他能继承其父亲而成为这个部落的首领,这基本上是众望所归。
布凯长到十六岁时,巴巴里已经三十六岁了,对于平均年龄不足四十岁的这个部落的人们来说,他已经进入了老年。
布凯满了十六岁这一天,巴巴里郑重地将自己心爱的长矛交给布凯,这根长矛是部落最长最重的,无数凶猛的野兽都曾在这矛下喋血。
现在布凯要去独自猎杀一头狮子,这是他的成人礼,这是他走向部落首领的必经之路,这是少年向世界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
他带着父辈的期待出发了。他独自在草原上走了整整一个星期。因为他必须寻到一头离群的流浪狮子。
这个星期,部落所有的待嫁少女都在为布凯悬心,都在为布凯的安全归来暗暗祈祷。
巴巴里平静安祥地等待着儿子,他从来不曾为儿子担过忧,他对儿子充满信心。
诺查丹玛雅从布凯离开的那时候起,就一直不断地傻笑着,反复地含混不清地念叨着这么几句话——
“生命的翅膀即将折断,
我们飞不出那没有尽头的沙暴,
时间还活着,
老去的大象微笑着走进大象公墓……”
仍然没有人听清他的话。
布凯带着父亲的长矛,矛尖上涂有一种剧毒的草汁,遇到目标时,他必须将长矛准确地扎进狮子的身体,并在狮子扑过来之前,快速爬上树去。等待狮子在几分钟之内毒发身亡。
这是他们部落一直传承的猎狮方法,这个方法的关键在于投出的长矛必须准确刺中狮子,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不能一击而中,结果就必然是丧生狮口。没有第三种选择。
到目前为止,布凯的长矛还从未有过失手,敏捷的瞪羚,强壮的角马,凶残的狒狒,猛恶的鳄鱼。
只是,他还没有独自与狮子对阵过,因而他猎杀狮子的欲望特别强烈。
第九天,他终于碰到一头流浪狮。以他的经验,他知道,那是一头被老狮王赶出狮群的刚刚成年的年轻雄狮。
他握紧长矛,从下风头悄悄逼近雄狮。一百米,八十米,五十米……风吹着一人高的野草,沙沙作响,布凯象一个无声的幽灵一步步逼近他的梦想,在离雄狮三十米处,他弓着的腰身突然弹直,弹出一道闪电,在空中划出如虹的弧线……
就在同时,那头雄狮却也猛然跃起,也跃成一道虹弧……
原来,在狮子的前方,伏着一只美丽的小瞪羚,就在狮子扑过去的时候,小瞪羚也闪电般跃起,快速地奔向远方,狮子追逐着瞪羚而去……
只仅仅数秒钟时间,狮子与瞪羚倏然不见,只余布凯面对着一片寂静的草原。
他的矛,越过狮子,飞入远方的草丛中。
布凯有些沮丧地走向他的长矛。这是他第一次失手。
如果那头狮子不在他出手的同时扑向瞪羚,他肯定不会失手。
但是历史从来没有“如果”。
布凯步履沉重地走向他的长矛。随风起伏的草丛中,他的长矛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走到长矛前,他正要拔出矛时,猛然看到长矛是立在一只大鸟身上。
那只鸟鲜血淋漓,一动不动。它的血,一直流到身上孵着的几只鸟蛋上。长矛在穿透鸟身的同时,它挟带的劲力,也把蛋震破了。
布凯蹲下来时,突然大惊失色。
那是一只渡渡鸟。
那是他们部落的图腾。
他们部落世代传承着一个传说,很早以前,部落的第一个人,就是渡渡鸟孵化出来,在渡渡鸟的翅膀庇护下成长的。
现在,他失手杀死了部落的神,而且还是一只正在孵化新生命的神。他满心惶恐而悲哀。
虽然没有人看见,他也不会悄悄地把渡渡鸟掩埋,他要背它回去领罪受罚。
布凯回到村中时,他的父亲严厉呵斥了他。“虽然你是我的儿子,但我无法袒护你,该受什么惩罚,也不由我一人私心来定。我将提请大家共同决定。”
结果,巴巴里得到的是全村人的求情。但他还是请村中的长者开了一个会。长者们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凡事若不是出于人的故意,就必然是出于天意。
在以往的岁月里,他们也曾多次得到过出于天意而死去的渡渡鸟,如被其他动物咬死的,或老病而死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传统的做法是,把渡渡鸟煮成一大锅汤,全村人都分一杯羹。这样,他们相信神的灵魂会因此进入到他们的身体,赐给他们智慧与力量。
这一回,他们又将渡渡鸟煮成一大锅汤,他们象过年一样围着汤锅翩翩起舞,这是他们的狂欢节,神将进入到他们的身体,使他们与神同在。
所有人都分到一勺汤。包括一百岁的诺查丹玛雅。
诺查丹玛雅没有喝汤,他哭了一会,又笑了一会,他含混不清地说:“我不相信我看到了末日,我觉得我只是看到一个开头……”
没有人听清他的话。
所有人都处在兴奋之中,渡渡鸟的汤,鲜美绝伦。
不过,所有人都不知道,布凯失手刺杀的,是马达加斯加最后一只渡渡鸟。
也是非洲最后一只渡渡鸟。
也是世界最后一只渡渡鸟……
五百年后。
弗兰肯斯坦带着鲁滨逊,一起来到了马达加斯加。弗兰肯斯坦来这里,是为拯救即将绝种的大颅榄树。
非洲的黄昏,残阳如血。弗兰肯斯坦与鲁滨逊站在荒原中,“想象一下,这里曾经是一片茂盛的大颅榄树森林,说不定,森林中还有住着神秘的原始部落。可是,五百年前,大颅榄树突然集体绝育,加上五百年来冒险家殖民者的滥砍滥伐,结果这里竟成万里荒原……”
鲁滨逊说:“说到人们对森林的滥伐,恐怕绝灭在他们手下的动物更多。”
“这个更不用说,比如象马达加斯加这里,以前就有一种大型鸟类,叫渡渡鸟,也因为人们的狂捕滥杀,五百年前绝种了……”话说到此,弗兰肯斯坦突然停下来,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
“唉,”鲁滨逊叹了口气,又说:“我昨晚梦到贞娘了。”
弗兰肯斯坦仿佛没听见,依然呆呆地望着远方。
“说也好笑,我梦见贞娘在非洲的原野上被一只花豹追着,后来,一个威武的酋长抛出一支长矛赶走豹子,救下了贞娘……”
弗兰肯斯坦没有反应,鲁滨逊拍拍他的肩,“伙计,你发什么呆啊?”
弗兰肯斯坦猛然醒过神来,想了一想,说:“我突然想到一个事,大颅榄树绝育五百年了,渡渡鸟也绝种五百年了,五百年,多么妖娆的一个时间啊,为了看清五百年前到底发生过什么,我多么想再向天借来五百年啊……”
“你认为你研究的课题需要这么长时间?”
“不,我想借来这逝去的五百年,翻查翻查,为什么渡渡鸟绝种的时间与大颅榄树绝育的时间巧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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