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些不安,就朝他笑笑,他微微一怔,也笑一笑,我转开眼睛继续看那两人跳舞,想起初中时看舒卡和江潮在电视上进退自如的舞姿,少年江潮挺拔如小白扬,舞步流利透着洒脱不羁,少女舒卡舒展则如天鹅公主,优雅纤细。其实是非常好看非常美丽的画面,但是我偏偏故作天真实则恶意地说:“江潮江潮,你果然适合当舞男啊!”然后看着江潮被笑得发青的脸色,笑嘻嘻在他身边哼着伴奏音乐“腚动腚动”地转,然后继父我妈憋不住和我一起大笑,然后失望地看到江潮发青的脸色变回正常,满不在乎地跟着一起笑。
我心里慢慢变得一片如水样温柔,江潮,每次你都被我欺负,每次你都笑笑满不在乎,那时候不是爱,可是,那是一个人、一个从小到大的男子的心胸。我何其有幸遇到你、认识你、为你所爱。
我笑着看了看他们陶醉地跳着舞,摇摇头,回屋继续看书,不再留意外面的音乐声,认真看第三遍经济法。我一口气报了三门,因为准备充分,基本都已经看了第二遍,练习也做了不少,只是经济法不象另两门有实践可依,准备多看一遍。
第二天早上天色微微透出一点点亮,我就起床去梳洗,甫一打开房门,一愕,骆家谦仰面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
室内很暗,只窗外透进一点点晨光,屋角硕大的电脑屏幕闪着幽幽的光,骆家谦微微蹙着鸦羽般好看的眉,薄唇微抿,安静的睡容因着那点皱起的眉显得冷淡,却仍然英俊非常。他瘦了一些,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到他瘦了,大概是因为这阵子赶工太辛苦。
我往前走了两步,是因着天色的缘故吧,恍惚间想起来,似乎在很多年前我也这样看过他睡觉的样子。是小时候?小时候我从来没觉着骆家谦好看,除了那次,我想去他卧房里偷一样东西,三更半夜偷偷摸摸进了他的房间,他却趴在书桌上睡觉,侧着的整张脸面对着我,台灯下脸容俊秀安静,象一张画儿似的。我要偷的东西在他趴的书桌中间抽屉里,本来我应该恨得牙痒痒,却呆呆地看着他,心里想,骆家谦真好看啊。
是的,他一直这么好看,这么英俊,这么优秀出色,我心中有些酸楚,他是他姑妈最大的骄傲,因为从他幼年起由他姑妈带大,对她来说,是一儿一女,漂亮出色的一儿一女。
我呆呆地看着他,也许只看了一会儿,他微微一动,慢慢张开眼睛,看着我。
我不知道怎样形容他的眼神,只是觉得,那样深而黑的眸子慢慢褪去刚睡醒的迷朦,忽然浮起轻浅的喜悦,一种如释重负安心的喜悦,他忽然笑了一下,那种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象是从心底里冲出来的笑,令人目眩。
我糊涂了,低头看了自己,又抬头看了看窗外,啊哟,天快亮了,我急忙往洗手间走,在洗手间门口,实在奇怪,又回头看了看骆家谦,他已经低下头,看不清他的眼睛,只是看得出来已经收了笑。
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节更新字很少,因为下一节比较多,为了表示开更,先放一点上来。
现在说明一下电影的事情。
我自签订电影合同四年以来,根据导演李芳芳的私人要求缄口不言一直不提此事,因为说不能剧透。李芳芳说公映前一周让我公布,我推后了三天,无论如何,我的心里是很高兴的,也是希望大家和我一起高兴。
另一位作者知道这件事,在知道可以公开后,在微博上转发了另一个媒体人宣传“80后”的微博,说:“这是我们家jas的《天长地久》改编的!为了网络文学一步步走到今时今日,大家一定要去电影院支持票房哦。”该作者的粉丝众多,她这么一说,其实也是对电影的一种宣传。
但是这时候出来一个人,她在该微博下严厉斥责我,说“80后”不是根据我的小说改编的,是根据李芳芳的同名小说改编的,说我借电影炒作,她是电影公司的,叫我站出来说个清楚,否则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于是站出来,告诉她我有合同,另外这件事先去问一下李芳芳再说。她不予理睬,叫我说话客气点,继续辱骂,并跑到晋江《天长地久》文章下面谩骂和污辱,同时向晋江投诉要求彻查,叫我好自为之。
我当时懵了,我要炒作等得到今天?我的朋友们站出来还击,她昂然说:“我是新原野电影公司的董事长。”我打通了李芳芳的电话,经交涉,知道此人身份不假,正是新原野电影公司的董事长张逸云。李芳芳随即与之交流,交流的结果是,她删除微博,但是,在她们俩交流完毕之后,她继续在微博攻击我,然后,再删去基本所有微博。同时又私信我,说她没有打通李芳芳电话求证,维权心切,要求我的理解。
我非常无语。作为一个电影公司的董事长,在遇到这种事情,不了解情况不向当事人求证,不看完电影也不向手下人求证,就发飚成这样。而在得到李芳芳解释后仍然还要先再攻击我一番。我只能说,一个人,坐在什么位置,就应该做适合身份位置的事情,对于她的所作所为,我表示完全的不理解不接受。而这样的人,居然能做董事长,世间一大奇景也。
不过世间奇景多得紧,多这么一桩也不为多。
一件高兴的事情,变成这样让我郁闷和气愤,是始料未及的。这么多年来,我认真写文,低调做人,文未必写得好,人也未必做得很成功,但最起码我极其尊重版权,极其厌恶抄袭,而一个无事生非的董事长,却可以轻而易举地置他人名誉于不顾,一桶污水泼完拍拍屁股走人。可见得,版权这回事,还真是狗屁啊。
我再次申明,这部电影经过四年的改编,故事变化极大,人物名字也都改掉,如果大家要去看,请不要是因为私爱《天长地久》的缘故。
还有,纠正一下读者朋友的错误:第一,我不是编剧,我只是《天长地久》的作者,即原著作者。编剧是李芳芳,她同时也是导演。第二,原著作者极少能有参与票房分红的,也就是说,票房的多少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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