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再次翻供?
与此同时。
充州市,看守所内。
「砰!」
「朱大力,我劝你不要不识抬举!」
「短短半个月,反覆更改两次口供,你这是在藐视司法!」
「我没啊,我...我当时就是有点害怕,所以...没办法,只能说谎,说有人让我死,「强词夺理!你!」
「6
「」
审讯室中,几道拍桌子的声音不时响起。
只见,昏暗的室内。
三名检察官此时坐在审讯桌前,三人脸色均不是太好看,赵谦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最终,挂上婴儿胎青一般的青色。
他铁青着脸盯着审讯桌对面的朱大力,後牙槽紧咬。
朱大力此时畏畏缩缩的,他将自己身体缩起来,两肩互相挤着,低着头边说话边看着面前众人的脸色。
「砰!」
一只巴掌狠狠敲在桌面,响亮的声音在整个审讯室内回荡。
「朱大力,我劝你不要挑战司法的底线!」
岳峰满脸怒容,那双带火的眸子射向对方,语气中压着自己的愤怒。
对方...又改口供了。
是的。
继对方,从良好认罪的态度更改为有人买命」後,在6月21日的现在,再次更改了口供。
改成....
因畏罪,所以才选择杜撰虚假内容,企图逃避法律的裁决!
对方所言,案件真实信息就是朱大力自己杀了张木山,而并非有人来买命,让他替死.
「哪...哪有..
「7
朱大力咽了咽唾沫,让让地说道。
但他的眼神中全然没有害怕与恐惧的神情,当然,这很正常,毕竟,对方已经在承担着死亡的威胁,难道还会怕几个检察官言辞审讯?
见此。
几人深吸一口气,没再多说什麽,只是狠狠剜了他一眼。
接着,审讯室就留裴检察官一人。
赵谦和岳峰则是站起身,向外走去。
「吱~」
审讯室的门开了,两人走出,大门关闭,将双方人隔绝开来。
一出门,赵谦便再也忍不住了,拳头紧攥,怒声开口道:「该死,这个畜生!」
三番两次更改口供...且第一次是庭审翻供,第二次是庭审後短时间翻供!
对方就好像是故意让官方吃苦头,特意挑选的翻供时间一样。
不说别的。
现在外面有关替罪」替死」的舆论闹得沸沸扬扬,整个兖州市都在关注,就连省厅也打来电话问了又问。
随後呢?随後这个关头上,朱大力说自己没替死..
法官此时若是在舆论的基础上,按照第三次供言,宣判朱大力有罪死刑,你猜外面的舆论会怎麽说?
百分百会化成海啸,将充州市整个公检法系统淹没一遍!
「严密和朱大力见过面?」赵谦思来想去,最终皱眉,看向岳峰询问。
岳峰顿了顿,接着摇头。
「没见过...嗬,说起来,这应该已经算是违规了。」
从庭审结束後,对方律师和被告人之间就没见过面,很明显,这已经不符合寻常流程...甚至可以说得上违规。
毕竟,一起刑事案子,辩护律师无法和被告人取得联系...说出去都显得有些荒谬。
可即便如此,双方没见面。
朱大力...依旧选择翻供!
「刘秀芬跟朱大力提起了离婚,就财产分割,对孩子一事朱大力提出异议。」
「司法鉴定机构派人来鉴定了双方血缘关系...鉴定是加急的。」
岳峰从口袋中抽出一根烟将其点燃,接着放在唇边,边吸,边流露出惆怅的表情。
「一天...也就是24小时,报告就列印了出来!」
「嗬嗬,离婚程序我们无法拖延,已经超出了检察官的权限...对方大概是利用这点,侧面向朱大力传递的消息。」
赵谦忙地问道:「没血缘关系?」
岳峰摇摇头。
「是亲生的。」
赵谦脸色一变,拳头紧攥,「难怪...难怪,对方突然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孩子是亲生的,对方最後一个认罪的顾虑也没了..
那麽,在本就是绝症患者的情况下,朱大力...确实是天不怕地不怕。
哪怕现在更改口供效果不大,且只能引来厌烦...但话又说回来了。
对方是绝症患者。
是一具会动的屍体!
他还需要顾虑什麽?难道,你还能让屍体去死」不成?
诚然,威胁家属有用,但他们是检察官,这种事做不出来也不会做。
「严密那边怎麽样了?能下手吗?」
赵谦将口中的烟抽尽,眼神一凝,准备找个突破口。
岳峰再次摇头,「嗬,这海城的律师...精的跟猴一样。」
「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正规流程,哪怕这起案子真就是替罪,严密也没有半分锅。」
赵谦脸色有点难看,低声唾骂着,「讼棍!」
对方做民事离婚是正常操作,给朱大力辩护,让其认罪也是正规操作。
虽然严密看起来参与案子掺和的较深...实际上,哪怕案子被查清,也找不出对方半点参与伪证罪」的证据,最多只有孙虎的指认,但也仅限於口供指控。
没有一点意义。
两人沉默半响,面色均是有些疲惫之色。
案子...又陷入死胡同了。
孙虎朱大力严密不漏破绽,案发现场过去两个月一点线索都不存留。
那麽,案子就只能以目前这种姿态登上庭审。
登上庭审,案子就要再次休庭,可一旦休庭..
赵谦忍不住说了一句,「不能休啊,再休庭,下下次开庭,可能就是半年後了!」
「半年後是春节,司法人员放假,开庭最快也会到二月。」
时间到了二月份,先不说案发现场真就一丁点齑粉般的线索都不存在。
单单是朱大力,他本人的身体就不一定能扛住!
「我知道!」
岳峰罕见地有些烦躁的开口,他叭叭的抽着烟,思绪清晰。
「他患有胰腺癌...发病前的两年已经度过,接下来两年内身体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竭。」
「可能两年後死,也可能一年後死,甚至...说不定半年後就病死!」
「一旦病死...案子就彻底没办法了。」
寻常的案子休庭就休吧,休个一年半载的,等有证据了再查就行。
但这案子不行。
时间过长朱大力就会死!
他以什麽身份死的?被告人」!
所以,只要朱大力一死,那麽,在司法上,基本就能判定案件的被告人身死,程序无法进行推进...就像原告人。
原告人一死,民诉追责自动解除,案子不再有民诉」这个概念。
朱大力死了也是一样的效果。
届时,哪怕找出了孙虎动手的证据,但在朱大力认罪在前」,且死无对证的情况下,证据的作用也十不存一。
除非是铁证!可什麽铁证,能扛着住数年的风吹日晒?
「民诉律师呢?」
赵谦思索良久,最终脑子里浮现出个人影。
他有些不甘。
案子已经没了线索,再这麽推迟下去,他们上述所想将会变成现实!
虽说徐德的手段有点令人难受,可难受归难受,总归是有线索,能在案子占据优势的只可惜..
「新消息。」
岳峰张了张嘴,言简意尽,「原告人...也就是被害人张木山的家属,张绣宁病死了」」
「今天早上六点被发现的,医院已经出具了死亡通知。」
他抽着烟,说完这些话就没再说下去。
赵峰一顿,愣在原地,他明白对方的意思。
案件的民诉部分...被抹除了。
「找个理由,查查公司的帐吧。」岳峰深吸一口气,眼神一凝。
在第一次庭审中,朱大力情绪崩溃之际,曾说过三年前有条贱命」。
後续,在对方没二次改口之前,他曾对朱大力就这个问题进行审问过,得到的答案是.
对方也不知道那人是谁,只知道,对方以数万的价格将自己卖掉,也是鸽子市的中间人给他所说,以此订单」换取双方後续的合作诚信。
但价格高低无所谓。
重点是...确实存在这麽个人。
岳峰脸色严肃起来,低声道:「也许...能从这个角度入手!」
赵谦顿了顿,紧接着,二人没再犹豫,立马向外走去。
而有这个想法的,却也不止两人。
同一时间...
中午,十一点半。
充州市,东国工商银行内。
几道年轻的人影走到银行内。
这里是充州市最大的工商银行,内部环境较为空旷,整体看起来有些轻奢风,有一种误入精英聚会的场地感觉。
几人无视掉这些画面,找到大堂经理。
「你好。」
大堂经理是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身材走形,此时坐在的柜台内,修着手指。
听到动静,她微微抬头,斜眼看着几人,接着漫不经心的继续修着手指,淡淡道:「嗯。」
徐德并未因她的态度动怒。
2003年,这个时间段的服务业没有服务该有的态度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尤其是银行职工,态度更是拉胯,情况属实是普遍。
徐德脸上依旧挂着微笑,只是将一份文件从公文包中抽出,通过柜台推给对方,轻声道:「兖州市中院下达的辅助调查令,您看一下。」
调查...令?
大堂经理顿了顿,放下指甲刀,漫不经心的接过。
说实话,法院下达调查令给银行不是什麽罕见的事。
甚至说..
多数情况,银行都不怎麽理,是的,虽然很难想像,但事实就是如此,别说2003年了,就是後世,律师拿调查令来银行,银行表面上可能会应付一下,但实际上压根懒得配合你。
当然,仅限部分情况。
而眼下的状况....
大堂经理原本还满不在意地看着,但看到上面的调查目标时微微一愣,紧接着身体一抖,猛地抬头看去。
「【弘阳土木】...这是最近那起凶杀案,新的嫌疑人的公司!?」大堂经理小心翼翼询问。
徐德微笑着点头,「是的。」
闻言。
经理一震,她连连起身,脸上露出热络的笑容,看起来有些谄媚。
「您跟我来,我去联系司法岗的人。」
说着,她就率先在前面带起路来,速度与其臃肿的身材完全不符。
张木山的案子在兖州市可谓是闹得沸沸扬扬。
尤其是一个记者爆出,孙虎被抓,疑似案件真正的凶手...舆论可谓是又上了个台阶,群情激奋。
经理不关心案子,但她知道。
这种舆论下。
如果自己不怎麽配合,那麽...对方只要稍微跟记者透露一下,银行故意卡案子的侦查环节...那麽,她自己百分百吃不了兜着走。
如此想着,她的脚步又加快了几分。
不多时,她便带着几人乘坐电梯,去到了四楼。
推开一间独立办公室,又跟司法岗的同事说了什麽,最终,她这才离开,内心松了口气。
独立办公室内。
「徐律师,这就是「弘阳公司」近五年内所有走过公帐的资金流水记录。」
银行司法岗的工作人员将一堆档案摆在桌上。
他松了口气,同时看着徐德,小声说道:「稍微有点多。」
徐德摇摇头,「无妨。」
多就多...越多越好!
紧接着。
他眸光一凝,看着面前这堆文件,可谓目光炯炯,内心火热。
案子是否还能继续下去...就看眼前这堆材料了!
「查!」
他一声令下,紧接着,身边的林月和王超就将文档整理,接着开始逐个调查起来。
文件很多...多的令人有些烦躁。
没办法,实体产业公司就是这样,频繁的流水支出必然会产生更多的支出信息,这些信息算得上是垃圾,聚在一起,就是垃圾山。
不过好在。
徐德也不是傻子,在文档搬来之时,他便是让对方以时间进行归类。
再联系朱大力亲口所透露了三年前」
那麽。
他们眼下,只需要处理三年前弘阳公司的所有资金流水便是!
银行的流水一般分大额流水,以及小额流水。
依据《现金管理》条例。
一般来说,大於五万的就需要给银行提供你取钱的用处说明,如果小於五万...你可以去atm机去取。
但问题也来了。
如果,银行你取大额金钱会留下理由,算是变相的一种证据留存。
而atm机却不会留,那麽...为什麽不一直在atm机取?
比方说。
一共取十万,2003年,atm机单日上限5000,那麽,自己取个20次,难道不就能绕开大额理由了?
不。
不行。
atm机有风控系统。
当系统检测到,你短时间分批多次的从atm机取钱,那麽,风控就会检测到你在故意拆分套现,属於违规,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
所以,理论来说,想不留痕迹从银行将钱带走...
近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
当独立办公室只有翻找文件的莎莎」声,响起,显得异常安静之际。
恍惚间...王超的声音在耳旁浮现。
「徐主任。」
「2000年,7月1日,有一笔额度约13w的支出,我怎麽感觉有点不对劲...你看看是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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